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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37亿元

打击刑事犯罪 预防职务犯罪
2000-12-23 来源:光明日报 梁 捷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22日电正在南京召开的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传来消息:全国检察机关打击刑事犯罪、预防职务犯罪取得重大成果,今年1—11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7亿元。

据统计,今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5.3万多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2.8万余人;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4.2万多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274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7亿元。在查办受贿犯罪的同时,注意加强了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共立案侦查行贿案1286件,同比上升26.8%。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在谈到明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时指出,要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贪污、贿赂大案要案,突出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渎职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等犯罪案件;依法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行政管理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要加强诉讼监督,努力解决司法不公、诉讼违法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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